RED指令的范围包括为电信或无线电定位目的而有意发射或接收无线电波的设备(电气或电子),以及需要补充额外元素(例如:天线)以便能够为电信或无线电定位目的有意发射或接收无线电波的设备。
无线电设备的设计应确保对健康和安全的保护,包括实现与以下要求有关的目标:
- 在2014/35/EU指令中包含的安全性,但没有应用电气电压限制、
- 应根据第2014/30/EU号指令确保适当的电磁兼容水平、
- 该设备的设计应通过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来避免有害干扰,并促进其有效使用。
第2014/53/EU号指令不适用于专门用于公共安全、国防、国家安全的无线电设备,包括涉及国家安全问题的活动和刑法领域的国家活动中的国家经济福祉。
对无线电设备指令范围内的产品进行的积极的强制性评估是通过颁发欧盟类型检验证书(EU-Type Certificate)来总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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